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,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,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
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:::

法規沿革

法規名稱: 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與幼兒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
公發布日: 民國 99 年 07 月 15 日
修正日期: 民國 112 年 12 月 19 日
發文字號: 臺教學(四)字第1122806413A號 令
法規體系: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
立法理由:
法規功能按鈕區
1.中華民國99年07月15日教育部台參字第 0990112933C  號令訂定發布全
  文 13 條
2.中華民國112年12月19日教育部臺教學(四)字第 1122806413A 號令修
  正「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」,名稱並修正為「
  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與幼兒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」